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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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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3000A號函辦理。
二、、各校應依本辦法第62條第1項:「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,廣為宣導,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辦理)
國教署連結 https://friendlycampus.k12ea.gov.tw/StudentAffairs/54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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